医学研究论文写作之版权的基本内容

Published On: 01/12/20150 min read0 words

版权是随着印刷术的采用而出现的

人类社会的早期对知识的传播主要是口传心授,文字记录很少,传播也不方便。只是在造纸和印刷术出现之后,才出现了质的飞跃,可以使载有知识的作品(文献)大量复制传播。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,这种文献复制传播的逐渐商品化,产生了商业利润,就需要有调整此类经济关系的法律,现代意义上的版权法也就应运而生。所以,东、西方的知识产权法学者,都一致认为版权是随着印刷术的采用而出现的。
版权的产生,有如下两方面的客观必然性:首先,作为智力创作成果的作品是作者思想的体现,与作者的精神、人格有着密切的联系,是作者以带有自己个性特点的方式表现出来的结果。版权中的人身权利恰恰体现了这一精神实质。其次,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商品生产的条件下,智力作品是以商品形式流通的,必然涉及经济上的利益,实际上成为一种财产。因而版权中必然包括著作财产权部分。
版权作为公民的一种民事权利,实际上是一种经济关系。作者创造的脑力劳动成果即作品,在使用过程中,必然要在作者与该作品的使用者之间发生一种关系。在商品生产条件下,作者与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一种社会关系,更多的是经济关系。所以版权实际上体现并规范着一种广泛而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。

保护版权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几方面:

(1)有利于鼓励作者从事智力创作的积极性。
(2)通过保护、协调创作者与传播者的利益,平衡创作者和使用者的利益, 促进有益于社会的作品尽可能广泛、及时地传播,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和文化生活需要。
(3)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。脑力劳动不同于体力劳动,其复杂性就在于它的创造性。因此,脑力劳动的成果应该得到全社会的承认,也应得到合理的报酬。
(4 )有利于形成尊重知识、尊重智力劳动、尊重智力劳动者的良好社会风气,以顺应新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。
(5)健全精神领域的法制,有效地禁止和制裁侵权行为。
(6) 有利于国际文化交流。